青建工〔2022〕168号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提升质量检测工作整体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的检测机构。
(二)检查内容。
1.检测机构的资质情况。检测机构取得检测资质后,保持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的资质标准情况;是否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揽工程;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信用信息等情况。外省进青检测机构是否办理进青登记。
2.检测机构的市场行为。是否存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是否转包检测业务;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鉴定结论等行为。
3.检测机构的质量控制行为。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是否违反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检测机构的接样数量是否超出其接样能力范围;见证取样是否按要求进行数据采集、上传和处理;是否存在未按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检测等行为;是否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涉及结构安全检测不合格的情况。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各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本地检测机构开展自查,发现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的检测机构,如实填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自查表》(附件1,以下简称自查表),于8月10日前报送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监督检查阶段(8月11日至8月31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本地检测机构开展全面检查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表》(附件2),于8月31日前将检查情况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外省进青检测机构在检测项目所在地接受专项检查。
(三)巡查抽查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我厅组织有关专家,采取“四不两直”检查方式,随机抽取一定数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查。
三、相关要求
(一)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完善检测仪器设备与设施环境,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并扎实组织开展此次检查工作,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定一名同志作为联络员,于7月30日前将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我厅。
联系人:刘杰,联系电话:(0971)6113885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22日
附件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自查表
(青海本省检测机构及外省进青检测机构)
1-1
机构名称 | 设立时间 | |||||||||
机构地址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 | 发证机关 | |||||||||
注册资金 | 经济性质 | |||||||||
检测资质证书号 | 发证机关 | |||||||||
法定代表人 | 职 务 | 职称 | ||||||||
技术负责人 | 职 务 | 职称 | ||||||||
有无分支机构 | 在何地设立分支机构 | |||||||||
企业人员状况 (外省进青填写在青情况,下同) | 在编人员总数 人 | 临聘人员 人 | 持证上岗人数 人 | |||||||
技术人员总数 人 | 高级职称 人 | 中级职称 人 | ||||||||
实验室面积 | 办公室面积 | |||||||||
仪器设备总台数 | 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原值 | |||||||||
承揽检测任务(本年截止目前) | 签订协议及合同数: 总建筑面积: | |||||||||
具 备 的 资 质 | 1、 □ 见证取样检测 2、 □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3、 □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4、 □ 钢结构工程检测检测 5、 □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6、 □ 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自查表 1-2
序号 | 自查内容 | 自查情况 | ||
1 | 资 质 符合性 | 1 |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是否齐全有效。 | |
2 | 2 | 现有组织机构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注册资本金,固定办公、试验场所是否符合资质要求。 | ||
3 | 3 | 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持证上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仪器设备等配备是否符合资质要求。 | ||
4 | 4 | 检测机构信息和人员是否实名制录入信息平台 | ||
5 | 行为 规范性
| 1 | 是否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 | |
6 | 2 | 实际使用名称、检测项目和参数、检测场地等与资质证书登记事项是否一致 | ||
7 | 3 | 是否存在超出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 ||
8 | 4 | 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等违法行为。 | ||
9 | 5 | 检测机构的重要变更(指法人、技术负责人、场所等变更)是否及时上报。 | ||
10 | 6 | 是否有未取得资格证书的检测人员从事检测工作,出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 ||
11 | 7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是否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检测委托合同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影响检测报告公正性的内容。 | ||
12 | 8 | 出具错误的检测结论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 ||
13 | 9 | 是否按规定上报发现的检测不合格事项以及不合格报告,对不合格报告有严格处置程序和记录。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自查表
1-3
序号 | 自查内容 | 自查情况 | ||
14 | 行为 规范性
| 10 | 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和送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
15 | 11 | 检测报告签字盖章是否符合要求。 | ||
16 | 12 | 外省进青检测机构有无固定办公及检测场所、有无相关检测设备 | ||
17 | 6 | 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检定、校准,检测仪器设备是否进行有效的维护和保养。 | ||
18 | 7 | 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有效运行和维护。 | ||
19 | 8 | 检测场地的环境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
20 | 9 | 是否建立健全所有技术人员档案及主要检测设备档案,内部管理及档案资料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发生检测原始记录信息及数据记录不全,造成责任不清和检测数据无法追溯情况。 | ||
21 | 10 | 异地承接专项检测业务时,是否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 ||
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
检测机构负责人签认: 检测机构盖章: |
本表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形成附件一并提交。
附件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表(检查人员使用)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要点 | 存在问题记录 | |
1 | 资质方面 |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备案手续是否齐全 | 核查相关资料、执照、资质和手续 | |
2 | 人 员资 格 | 人员数量及资格是否符合资质条件要求 | 1、查人员岗位证书及岗位分工,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查人员档案,是否有相关的记录证明试验人员具备所从事检测工作的技术能力。 | |
人员是否有变更 | 查变更人员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等相应变更手续是否按规定办理。 | |||
3 | 质 量管理体 系 | 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要求 | 1、查看试验室资质认定要求的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 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否宣贯培训,相关人员是否熟悉。 | |
运行是否正常 | 1、是否制定仪器设备保养计划、质控计划、培训计划、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仪器设备周检计划、年度内审计划、年度管评计划。 2、各项计划是否按计划实施。 | |||
4 | 设 施和 环境 | 有环境条件要求的场所其设施配备是否满足标准要求 | 1、现场查看,查阅记录。重点节能、防水、涂料、水泥、外加剂、室内环境试验等实验室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试验方法的要求。 2、查看对试验环境有要求的实验室的环境控制记录。 | |
5 | 检 测仪 器设 备 | 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按相应资质要求配备齐全,并能正常运行 | 1、现场查看,查阅检测仪器设备台帐,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满足现有能力范围的要求。 2、检测仪器设备档案是否按体系文件要求建立。 3、检测仪器设备是否张贴管理标识。 4、查设备运行记录是否记录完整,至少有样品编号及设备运行情况。 | |
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是否及时,检定校准结果是否及时进行确认 | 1、现场查看,查阅检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 2、查看检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证书和确认记录。 3、检测仪器设备上是否张贴标识,注明检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结果。 | |||
损坏仪器设备是否经修复恢复功能指标并经校准后投入使用 | 现场查看,查阅检测仪器设备修复、检定(校准)证书或相关核查记录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表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要点 | 存在问题记录 | |
6 | 标 准物 质 | 检测所需的所有标准物质是否配备充足 | 现场查看标准物质,查阅釆购、期间核查、及使用台帐 | |
7 | 自查自纠 | 查看自查回执报告 | 检查自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 |
8 | 样 品(试件)台帐 | 检测样品是否建立唯一识别系统 | 现场查看检测样品摆放及标识情况,查阅收样登记系统及台帐,是否存在识别混淆 | |
检测样品编号是否按年分类流水编号 | 查阅收样登记、检测系统、报告台帐,是否存在插号、重号、缺号 | |||
样品委托单是否信息完整 | 查阅委托单,是否信息完整至少包括样品名称、型号、数量、检测依据标准等 | |||
9 | 留 样 | 按规定进行留样情况 | 是否有留样间,留样记录是否齐全,留样样品有样品标识、分隔清楚。 | |
10 | 待 检与 检毕 样 | 待检样品的数量应与委托单相符并满足试验要求的送样数量 | 重点核查试块、水泥、钢筋、焊接件、保温节能、防水卷材样品 | |
检毕样品的数量和情况检查 | ||||
11 | 检测能力与数据信息 | 出具报告数量和范围是否与检测能力相符 | 核查机构资质证书,核对报告,是否存在超资质开展检测活动 | |
报告数据是否存在随意更改 | 报告数据如作修改,应符合相应管理规定 | |||
12 | 检 测试 验原 始记 录 | 自动采集检测项目的原始记录 | 查阅检测原始记录实时采集电脑记录,是否存在不按规定修改数据,查阅采集记录数据的准确性验证记录 | |
原始记录 | 原始记录有固定的格式,信息充分、真实,能够证明检测检验过程,符合规定程序、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表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要点 | 存在问题记录 | |
13 | 检测报告信息及结论表述 | 报告内容全部信息是否完整准确 | 查阅检测报告内容是否包括为说明检测结果所必需的各种信息,以及检测方法判断标准所要求的全部信息。 | |
检测结果结论是否客观准确 | 检测结果结论是否按照选择的检测方法中的规定,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地在报告中表述 | |||
14 | 报 告标 识 | 报告是否按年流水编号的唯一性标识,不允许有分编号和重复编号 | 查阅委托单、收样登记、原始记录,核对报告是否有分编号和重复编号、查看授权资质标识和见证取样标识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
15 | 报 告审 批程 序 | 报告内容是否经相关有资格的人员签字、并加盖检测资质专用章 | 查报告审批授权及程序,核对人员分工及岗位证,检查报告审批程序手续是否完整有效 | |
16 | 报 告发 放登 记 | 报告是否及时归档妥善保存,是否与委托单、原始记录相对应 | 查阅档案,核对报告、委托单、原始记录相应内容信息 | |
17 | 不合格报告处理程 序 | 不合格报告应建立台帐,不合格的检测报告是否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 查阅不合格报告登记台帐,是否按规定时限及时书面告知有关单位 | |
凡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的检测记录及报告应制定内部流转时限 | 查阅机构内部流转时限规定,是否按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程序手续 | |||
18 | 检 测数 据实 时上 传 | 是否按照要求配备和完善检测数据采集 | 现场查看自动采集项目的仪器改造及检测数据自动采集情况,查看服务器等配套联网硬件和使用软件,查看联网上传稳定性 | |
自动采集的检测项目是否按规定实时上传,上传的检测数据是否完整、准确 | 通过联网平台,查混凝土试块、水泥、钢筋及焊接件检测数据上传是否完整、准确情况 | |||
19 | 强 制性 标准 情况 | 有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 | 调取近2年相关检测报告进行溯源 | |
20 | 其它 |
检查组长: 检查日期:
检查组成员: 检测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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