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资质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市政公用工程市场秩序,加 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市 政公用工程市场的准入清出管理,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 通知》(豫建法〔2021) 142号)和《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 知》要求,现将2021年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 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范围
全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壹级、贰级、 卷级施工企业,总数量不低于我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资质企业总数的5%o
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为“不合格” 的企业:河南博宏市政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二、 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资质 证书的施工企业净资产、主要从业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是 否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 159号)中第 十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要求。
三、 检查方式
本次监督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检查组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四、 检查步骤
(一) 企业自查(11月3日一11月10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当及时通知各自辖 区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开展 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 现场检查(11月11日一11月15日)
随机抽查: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不低于5%的比 例,通过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 -河南)随机抽取监督检查企业开展随机检查。
定向检查:对2020年度上级交办督办、出现质量安全 事故、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出现群众投诉和上年度“双 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不合格”的企业开展定向检 查。
五、结果处理
本次监督检查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 合格”三种。
企业净资产、主要从业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建 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第十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 质标准"要求的企业,检查结果为“合格”;企业净资产、 主要从业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超过标准值60%,但达不到 标准值的企业,检查结果为“基本合格";企业净资产、主 要从业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低于标准值60%的企业,检查 结果为“不合格”。
六、工作要求
(一) 督促开展自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要加强各自辖区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双 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其严格按照检 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该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 严明检查纪律。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和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要严格落实监督 检查纪律要求,不迎来送往、不进行宴请等违规违纪行为。 发现检查组成员违规违纪的,及时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 察室举报。
(三) 强化信息公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以“双随 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强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信 息公开,主动公开监督检查要求、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
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提供材料清单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提供材料清单
一、 企业营业执照;
二、 企业资质证书;
三、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 企业章程;
五、 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六、 企业注册建造师证明材料(身份证、注册证书);
七、 企业有职称人员证明材料(身份证、职称证);
八、 企业技术工人证明材料(身份证、技工证);
九、 企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如为自有,提供产权证明; 如为租赁,提供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
十、企业从业人员社保证明材料(缴费发票及清单);
十一、企业2021年度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十二、企业管理、财务管理、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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